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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大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是国有企业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更加突出的一年。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各省区市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加快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各级政府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中央企业及所属子企业的公司制企业户数比重由2002年的30.4%提高到2006年的64.2%。北京市二、三级企业中95%实行了股份制改革;河南省97%的国有工业企业实现了股权多元化;湖北省列入规划目标的50家大型国有企业都已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2006年,中国交通股份、中煤能源、招商能源运输、大唐国际发电、中国通信服务、大连港、首创置业、上海锦江等一批国有企业通过境内外上市,筹集了发展资金,加快了经营机制转换。

    二是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公司法,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6年,国资委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新进展,试点企业户数已达19家。试点企业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实现了企业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形成了企业内部有效的制衡机制;许多未列入试点的中央企业,也在二级企业积极推进规范的董事会建设。北京市已有40家重点骨干企业建立了基本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框架;吉林省向所出资企业派出了26名产权代表;上海市有6家企业进行了董事会建设试点;江苏、江西、云南、青岛等地在所出资企业董事会中引入了外部董事,促进了董事会结构的优化。

    三是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经营管理者,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2006年,国资委分三批公开招聘了25家中央企业的26位高级经营管理者,并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总法律顾问。许多中央企业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相结合,通过市场化方式选用的各级经营管理人才的比例已达到30%。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还制定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试行办法,指导和规范国有控股境内外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北京市在26家企业试行了董事会聘任经理层成员,在22家企业通过内部竞聘和公开招聘,选聘了32位企业负责人。湖南、安徽、青海、宁夏等地开展了面向全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工作。(财政部、国资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