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2006年国务院部门重点工作回顾>> 做好推进祖国统一等方面工作>> 维护祖国统一
 
出台惠及台湾农民的新举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出台进口台湾农产品的优惠措施。在2005年已宣布台湾水果准入品种从12种扩大到18种,并对其中15种水果实行进口零关税措施的基础上,2006年4月在两岸经贸论坛上,又宣布了15项政策措施。其中,涉及两岸农业方面的政策措施有7项,包括对11种蔬菜、8种水产品实行进口零关税。在10月的两岸农业论坛上,又宣布了20项促进两岸农业合作、惠及台湾农民的政策措施。

    加强两岸农业合作载体建设。新设了广东佛山、湛江,江苏扬州、昆山,广西玉林和上海郊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在试验区内(如福建省)或条件成熟的其他地区(如山东、四川和重庆)建立了台湾农民创业园,吸引台湾农业企业和农民到创业园发展。

    紧急采购台湾丰产滞销水果。2006年6月、10月紧急采购台湾香蕉500吨,2007年1月紧急采购台湾柳橙1200吨,有效缓解了台湾果农丰产滞销压力,受到台湾各界的好评。(台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