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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效益审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各级审计机关普遍加大了效益审计力度,全国省级以上审计机关的效益审计工作量已占总工作量近40%。

    一是注重投资效益,加强了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全国通过投资项目审计核减工程款共196亿元。目前,北京、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18个省(区、市)和宁波、青岛、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已初步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必审制度。审计署对奥运建设项目实行了跟踪审计,统一组织了对三峡水利枢纽工程、国家大剧院建设项目、18个省市收费公路等投资项目的审计和审计调查。内蒙古、吉林、江苏、福建、海南、西藏、青海、宁夏等24个省(区、市)和大连、厦门等5个计划单列市审计机关也对一些较大的投资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

    二是选择特定项目,探索开展专项效益审计。除重大投资项目审计外,各级审计机关共开展了2.7万个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143亿元。审计署开展了118个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外资运用等诸多领域。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宁夏、大连、宁波、厦门、青岛和深圳等地审计机关大力推进效益审计,进一步提高了效益审计质量和水平。(审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