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造企业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税工资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内资企业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允许扣除的计税工资标准由人均每月800元上调到1600元,同时停止执行按20%比例上浮的政策。根据相关数据测算,2006年7月至12月全国预计减少内资企业所得税159亿元。
研究和完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方案。2006年8月,国务院第14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2006年9月,国务院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及其说明正式上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税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