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新的管理体制框架基本建立,政府的管理职能进一步转变,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正在逐步落实。对于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已经不再从决策角度进行审批,而是对土地、环保、规划和产业政策等“外部性”条件进行审查和监管,认真履行社会公共管理职责。目前,只有20%左右的企业投资项目,由于涉及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问题,还需要政府核准;其余的企业投资项目只需办理备案手续,依法履行土地、环保、规划等审批手续后就可以自主开工建设。同时,政府通过加强对投资项目“外部性”条件的管理,较为有效地改进了宏观调控。(发展改革委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