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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在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有22个。由于历史、自然条件等方面的原因,这些民族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还面临许多的困难。他们主要居住在10省区的640个行政村,总人口63万。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得到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进展顺利。

    一是编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各类规划。国家民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编制了《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05—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交通部、水利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将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乡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坡耕地水土综合整治等纳入了本部门“十一五”相关规划。人口较少民族聚居的10个省区编制完成了本省区的专项建设规划,有的省区还制定了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

    二是落实发展项目和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落实2006年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专项建设资金2亿元,安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92个,总投资达2.345亿元。国家民委和财政部共同安排的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06年新增5000万元,总额达1.62亿元。国家民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使用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的指导意见”,重点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三是制定出台有关政策,采取特殊扶持措施。财政部调增人口较少民族省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0.76亿元,将由中央财政对22个人口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补贴。文化部加强对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和整理保护工作,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13个人口较少民族的18个项目入选。交通部、水利部、西部开发办、农业部、广电总局等在开展本部门有关工作中,都注意体现对人口较少民族的倾斜照顾。云南、西藏、福建、黑龙江等制定下发了对本地人口较少民族采取特殊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四是开展社会及军队帮扶,启动国际合作项目。云南省民委与上海市民宗委签订对口帮扶协议,上海市计划从2006年至2010年援助2500万元,按整村推进方式帮扶德昂族发展。黑龙江、广西等省(区)也拟定了省内对口帮扶方案,组织省内大中城市和区(县)所属单位对口帮扶人口较少民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扶贫帮困、普及科技文化卫生知识等,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国家民委争取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万美元实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项目已签署协议并启动实施。(国家民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