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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职能进一步得到发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28日   来源:国防科工委

    国防科工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发展和改革意见》,全面部署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协作配套、民品发展等重要工作,制定了一批有针对性的、管长远的基础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的战略定位、根本方针、发展战略、奋斗目标、推进措施。

    2006年,国防科工委发布了《国防科技工业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防科技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配合有关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06年中国的航天》、《2006年中国的国防》白皮书。国务院通过并公布了《核出口管制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并发布了《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国防科工委听证规则》、《国防科工委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和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销售许可、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共6部规章;提出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地方国防科工委(办)职能作用,增强国防科技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工艺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制定了《造船企业的生产条件》、《非国有企业军工项目投资有关问题的意见》、《武器装备配套产品订货合同文本(试行)》等一批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了工艺创新标准体系。核电、宇航、民机、民船、民爆及安全生产等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加强了市场准入管理,严格行政许可、保密资质认证工作。民爆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小、散、低”现象开始得到治理。军工集团公司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有序开展。突出抓好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及内部防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国家核应急协调委的协作联动机制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