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土地执法中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问题、新苗头。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
谈及当前土地执法形势,张新宝显得有些激动。“现在,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形势仍很严峻!”
违法用地面广量大,而且出现“梯度西进”的态势
记者:对当前的土地执法形势,应如何评价?历经两年多的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土地违法是否真正得到遏制?
张新宝:经过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尤其是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各地政府依法行政意识有所提高。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地位也有了提高,最形象的说法是从“三不”到“三会”,即从“不认你这个部门、不理你这个部门、不怕你这个部门”到“会主动认认你这个门,会主动要求上门说说情况,会请求你手下留情”。
但对当前的土地执法形势,不能乐观。从部执法监察局掌握的情况看,目前土地违法有“梯度西进”的态势,过去大量在东部发生、被证明并不成功的东西,比如“零地价”招商、把土地开发一级市场交给开发商等,都作为“经验”引到了中部地区,而且“来势汹汹”、“来者不善”。总的看,现在东部的违法用地问题相对少一些,大量违法用地问题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中西部一些经济起步较快的大省问题都不少。
另一个态势是面广量大。我们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检查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一些地方的公路建设用地从来都是未批先用。我们对其中一个地方已撤销的部分开发区进行调查,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体土地,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没有办。
土地违法的新动向:“以租代征”愈演愈烈,搞假招拍挂、
假投资,违规设开发区和建高尔夫球场、高档别墅等
记者:当前土地违法有哪些表现形式?
张新宝:准确点儿说,是“新动向,老手法”。从部执法监察局掌握的案例看,近期土地违法较集中地表现为以下几种惯用手法:一种是“以租代征”,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缴纳。这一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已不是点上而是面上的普遍问题。
另一种违法手段是搞假招拍挂、假投资。在挂牌出让中按照事先指定的开发商,“量身定做”竞争条件,取代公开、平等竞争,有的企业以投资入股名义先控股,规避增值税、契税,再转手倒卖,不真正搞开发,专事从中渔利。这也是今年国土资源部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方面。
此外,违规设开发区(一些地方叫“造城招商”)和建别墅、高尔夫球场等在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中查处的违法现象出现反弹,成为目前土地违法的“重灾区”。从调查情况看,有些地方在治理整顿中弄虚作假的现象比较严重。一些地方为了躲过风口浪尖,玩数字游戏,搞假摘牌、假撤并。治理整顿的风头过去,就蠢蠢欲动、故伎重演。一些地方治理整顿中名义上已摘牌的园区如今仍然在建,甚至还在扩区。
另外,在政府主导下,各地打政策擦边球,违规建高尔夫球场、高档别墅的现象比较普遍。一般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有的省份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调整基本农田成了一件十分随意的事情,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
地方政府主导是土地违法现象的共性,
问题出在政府的用地冲动上,根子还是发展观不端正
记者:在以空前的力度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并出台了国务院《决定》之后,一些地方土地违法仍然“故伎重演”、有禁不止。您认为根源在哪里?
张新宝:政府主导是这些土地违法现象的共性。土地违法屡禁不止,根源还是在于地方政府的用地冲动。现在普遍的用地模式仍延续过去那种“需求冲动”主导下的被动供地方式,仍然是“土地围绕项目转”。尤其是书记、市长通过各种途径招商引资引进来的项目,你就得千方百计尽快供地。以土地供应引导、制约需求,以土地供应数量和结构调整、引导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虽然把住了非法批地的闸门,但没能把住非法用地的闸门。目前看来,地方政府公开、直接违法的情况已不多见,但地方政府尤其是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处在十分被动、尴尬的位置上,迎合当地政府及领导的现象比较普遍。据对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部分城市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统计,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宗地、面积的比例分别为61%和50%。大量违法现象的存在,执法工作依然面临着法不责众的局面。
从根本上说,还是科学发展观的问题。进一步分析,是现行干部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制约了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的确立。“要想往上走,还得搞项目”,“要增加税收,只能多上项目”,这都是地方政府领导的心里话。所以,我认为,目前的干部考核制度和财税体制如不进一步深化改革,科学发展观就难以确立。科学发展观确立不了,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热情与保护资源的矛盾、与严格执法的矛盾、与切实保护群众利益的矛盾等,就难以化解。
敢于碰硬,你敢违法,我就敢曝你的光,停批你的地
记者:究竟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看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得拿出点行动给世人一个证明了。
张新宝:我们最关键的行动就是要抓典型案例。作为执法部门,我们手里真正的武器是法律,违法者最怕的也是我们真正执法。有人说,国土资源部门应发扬“连作”的精神,敢于碰硬,你敢违法,我就敢曝你的光,停批你的地。这话说得有道理。事实上,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谁也不得罪了。
应该说,执法难固然有很多客观原因,但主观上的畏难情绪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今后我们首先要对自身提出严格的要求,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查处工作的警示作用。要加大直接办案的力度,将查处重点案件作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工作的突破口。在直接办案的同时,要考虑采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的办法,“紧急叫停”违法用地项目,直接组织或责令地方查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法问题严重的地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要坚决暂停这些地区的用地报批,直至整改到位。
与此同时,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探索遏制土地违法的长效机制。我认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心从维护行政审批转变到维护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的实施上来,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作为衡量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核心指标。这为我们转变观念、改革现行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方式,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在这方面,我们要积极开拓思路,力求改革突破。我认为,严格管理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严格审批,应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心,从维护行政审批转变到维护国土资源规划、计划的实施上来。我们可以尝试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推进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改革,探索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实际需要的用地指标分配办法。(记者 张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