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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取得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教育部

    从总体上看,我国高校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是好的。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学风问题,有的情况还比较严重,必须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006年,教育部将高校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列入部重点工作,着力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深入学习、宣传“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严谨治学的校园文化氛围,使广大科研人员不断加强学术自律。在胡锦涛总书记发表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后,教育部在全国高校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将学术道德教育与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校园创新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广大科研工作者通过深入学习,严守职业道德,加强学术道德自律,树立正气,讲求诚信,忠于真理,严谨治学;积极开展学术批评,发扬学术民主,客观公正、不循私情,杜绝权学、钱学交易;老老实实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扎扎实实地做学问。

    二、建章立制,加强对学术道德建设的制度约束。为促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经常化、规范化,教育部成立了学风建设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是全国高校学术规范、学术道德、学术风气建设的指导机构和咨询机,通过开展学风调研和制度性建设,指导、督促和推动高校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目前,学风建设委员会正在起草《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不端行为处理意见》、《学术规范手册》等文件。各地各高校也陆续建立了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组织机构,健全了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及时妥善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在评奖、晋升等过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形成了良好的政策导向。

    三、改进评价方法,克服急功近利行为。针对学术界存在的急功近利、浮躁浮夸行为,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质量的意见》等文件,提出要立足创新,大力提高科学研究质量,从经费投入、人才选拔、项目管理、评价标准、成果转化等各个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形成有利于学术发展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真正实现从重数量增长到重质量提升的转变;探索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文社会科学规律的、以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改进评价程序和办法,完善同行评审、匿名评审制度和全程评价机制、评审监督机制。同时,规范和完善国家重点学科的考核评估和规划管理工作,对评估指标体系、评选表格内容进行优化;在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实施“阳光评审”,公开申报信息、评审程序,公开申报材料,评审专家实行实名投票制,公示评审结果。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择优、合同管理”的原则,逐步完善教师岗位分类分级体系,深入推进教师聘任制度改革,建立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绩效提高为导向,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同行专家、专业组织和学生参与的发展性教师多元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