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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培训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目前,我国进城务工农民总数超过2亿人,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大多数分布在煤矿、建筑、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高危行业,近年来逐渐成为受事故伤害的主要人群。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民工安全培训,将其作为我国安全生产必须着力解决的深层次问题之一,列入了安全生产十二项治本之策,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

  一是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据对内蒙古、山东、安徽、湖南、江西、贵州、甘肃、宁夏、新疆9省(区)的抽样调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4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56%。另据调查了解,全国3000万建筑施工队伍中,约80%是农民工。调查发现,农民工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生产知识缺乏,安全能力相对低下,违规违章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高危行业生产一线主力。一些农民工既是事故的受害者,也是负有事故直接责任的肇事者。近几年高危行业发生的伤亡事故,大约80%发生在农民工较集中的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和建筑施工队。

  二是不断完善安全培训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先后制定、修订了17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积极研究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拟制作3万套DVD音像教材,免费发送全国所有煤矿和矿业院校、技工学校。编写安全培训教材40余种,属于“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系列的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方面的4本教材已经出版发行。整合优化安全培训资源,目前全国已认定安全培训一级机构26家,二级机构145家,三级和四级机构2280家,四级安全培训体系基本形成。充分发挥电视等大众媒介的作用,在中央电视台12频道开设了“安全与法”专栏,在中国教育电视台开设了“安全现场”专栏。

  三是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制度。相继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和《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要求高危行业各类企业必须依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煤矿等企业对新招录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强制性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目前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98.3%、93.5%和97.8%。(安全监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