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研究建筑业农民工进城参加城市工程建设的居住生活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要加强对临建房屋的管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要求,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各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临建宿舍及办公用房的使用安全。(建设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