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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副省长禄智明要求从四方面做好农业普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01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贵州省统计局

    12月13日,继全国农业普查电视电话会议之后,贵州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农业普查进行战前总动员。副省长、省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禄智明作动员讲话,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回良玉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农业普查作为本级政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加扎实的工作,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全省农业普查顺利开展。

    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农业普查工作的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普查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落实农业普查工作责任制。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特别是要落实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补贴,对因经费给调查工作造成影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领导的工作责任。要支持各级普查机构依法普查,严禁非法修改普查数据,如出现干扰普查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普查登记,或者出现编造虚假数据、普查数据重大失实的,要坚决予以追究和处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整合部门资源,共同搞好普查工作。

    二是要做好农业普查登记前的最后准备。12月20日以前,所有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务必全部及时到位。各地培训普查员时间不得少于3天。同时要抓紧抓好普查物资的分发和运送工作,认真抓好普查小区地址编码库的工作,搞好清查摸底,及时上报清查摸底结果,抓紧进行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的准备。

    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普宣传动员力度。各级宣传、广电部门、新闻媒体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紧锣密鼓的行动起来,通过播放、刊载《致农业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发布农业普查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图片,以及在全省中小学生中进行农业普查“一堂课”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普查,努力营造普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登记工作。各级农普办要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严格依法普查,加强业务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精心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现场调查登记工作,确保普查登记一次成功和普查数据准确可靠。同时要认真进行数据复核、汇总、处理、上报和开发利用等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农业普查任务,为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