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河道管理比较薄弱的状况,2006年水利部加强了河道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参与组织开展《河道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水域岸线利用管理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办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导则》、《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等河道管理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是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对770项违规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整改,依法通报6个典型违规建设项目,责成项目所在省(区)依法查处、督促整改,目前整改工作基本完成。
三是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组织开展长江河道采砂专项检查,继续保持对非法采砂高压严打态势,加强对解禁可采区管理,组织、指导修订长江干流下游采砂规划,编制上游采砂规划,使长江干流采砂处于可控状态。
四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强调树立河道、湖泊、水域、岸线也是资源的理念,树立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理念;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管好堤防工程,管住河湖,管住水域,管住岸线,维护河湖功能,维护河流健康生命,做好河湖代言人。启动水域、岸线利用规划编制,着力为规范河湖和水域、岸线利用,强化管理提供依据和保障。(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