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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业能力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06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是加快完善水利规划体系。集中抓好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七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争取尽早向社会发布。形成全国、流域、区域相协调的水资源配置方案,为建立我国水权制度、进行水资源科学分配和调度奠定坚实的基础。抓紧开展全国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落实各项措施,争取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任务。扎实做好“十一五”新建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水利法制体系建设。立法方面,争取《水文条例》和《抗旱条例》在年内颁布实施,推进《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审查、《节约用水条例》的起草、《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工作,加快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执法方面,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理顺执法体制为重点,继续推动水利综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水事纠纷的预防和调处,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是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加快《河道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完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规范和约束涉河事务。抓紧编制主要江河重点河段岸线利用规划,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域、岸线提供依据。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抓紧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禁采区,明确禁采期;加强采砂许可管理,指导砂石资源有序开发,确保河势稳定和堤防安全。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积极深化水利改革。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属工程及市县骨干水利工程改革任务。以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用水户协会为主要组织形式,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建立和完善工程运行的长效机制提供保障。继续推进水价改革,对非农业用水合理调整供水水价,对农业用水实行终端水价制度,改革水费计收方式,逐步建立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水价体系。进一步深化水利系统财政改革,不断提高水利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深化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中央水利经营性资产效绩评价,推进中央水利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企业改革工作。

    五是进一步推进水利科技创新。积极落实国家有关科技政策,围绕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结合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建设,认真组织好各类科技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加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机制建设,推进水利科技创新,加强成果推广转化,加速水利现代化进程。加快水利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水利认证认可工作。加强水文和水利信息化建设,完善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启动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二期工程,继续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数据中心、电子政务等水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