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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要结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1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定于5月21日上午9:30在文化部办公楼309举办2007年文化遗产日新闻发布会,由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领导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周部长,现在学者对保护形式有很多争议,有的认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形式保护,有的学界有不同的意见,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第二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知识产权有什么关系?

    [周和平]我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知识产权是密切联系的。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很多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过程中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自己的创造,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因此,很多项目有知识产权的问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明确传承人也好,确定项目也好,这本身也是对于这些传承人所创造的技艺和文化传统的认可。对于设立保护人、保护项目本身也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措施。而这些有的就要和国家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使我们的保护更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使我们这些创造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