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1月软件收入超过100亿元的共有8个省市,依次是北京、广东、江苏、上海、山东、浙江、福建、辽宁。这8个省市软件收入合计达到3118亿元,占全国软件收入的85.2%,软件产业的区域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信息产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