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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移动信息服务资费和收费行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净化移动信息服务市场消费环境,信息产业部从2006年6月开始,分四个阶段开展了治理和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以下简称“SP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期间,信息产业部联合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单位,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力求实效。一是畅通用户投诉举报渠道,从解决用户投诉入手,发现共性问题,查清根源一并处理;二是发布《关于规范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资费和收费行为的通知》,按照“谁接入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基础电信企业在业务宣传、明码标价、业务订制、业务退订和用户投诉等方面的责任,保障电信用户的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SP企业)的资费和收费欺诈行为;三是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联合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8省市进行了重点抽点,严惩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SP企业;四是坚持打防并重,查处和规范并举,要求电信企业“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引导和培育“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观念,共同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五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报会、门户网站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各界通报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解读相关监管政策、宣传消费者维权的方式方法,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提升维权意识,丰富维权手段,共同治理和规范价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7个月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国移动信息服务市场消费环境日趋好转。SP企业经营行为日渐规范,强行订制、强行扣费等恶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大幅度减少,用户投诉或申诉呈稳步下降趋势,SP业务明码标价行为明显规范,SP企业自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反响良好。(信息产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