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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清理相关文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水利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文件以及干部人事管理法规文件进行了检查清理。凡与公务员法的规定和提法不一致的,予以废止或修改,确保法律规章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水利部、农业部、税务总局、安全监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