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紧紧抓住实施公务员法的契机,进一步推进公务员管理工作,效果明显。
外交部不断完善竞争上岗制度,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选拔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民主推荐、任前公示、试用期和任期制度。同时,认真执行考核、晋升、奖励、惩处和辞职辞退的有关规定,努力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符合外交部实际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年终考核量化测评、平时考核等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制定《外交部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外交部国家公务员待岗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人员进出机制;不断完善部领导与新任司局长集体谈话,部机关司局长公开述职和新任司、处级领导干部集体述职,驻外大使、总领事联合述职以及巡视、提醒诫勉等制度;制定《外交部干部谈话制度实施办法》及驻外机构首席馆员到离任报告制度。此外,还设立了干部监督处,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质检总局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借鉴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的方法,不断完善考评机制,努力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民航总局在全面清理整顿民航监察员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民航监察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民航监察水平。
安全监管总局严把人员“入口”和“出口”。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和惩戒等方面的规定,本着“凡进必考”的原则,面向社会考录高素质人才;厉行考核奖惩,建立奖优罚劣机制,对不适合或不胜任岗位要求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保监会结合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长期跟踪考评机制,将执法工作作为考评项目,定期对执法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权力制衡的刚性执法机制,避免依法行政流于形式。
电监会制定了《电力监管执法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全面推行电力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重点考察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另外,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惩机制,创造有利于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外交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电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