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保监会: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优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4年以来,保监会在完善以保险法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体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使保险行业监管制度体系不断优化。

    在立法方面,保监会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把行业立法与行业发展创新有机地统一起来,坚持立法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提高立法过程的公开透明程度,扩大公众与专家参与面,修订了《保险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建立了规章制定的跟踪评估机制,及时收集各方面反映加以修订完善,大大提高了立法效益和效率。

    在行政执法方面,制订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统一行政审批流程,出台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建立起保险监管系统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操作标准,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的空间,确保程序正当、合法。2004年以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保监会还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108个审批项目,清理和废止了57个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将行政许可规程、行政执法依据等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

    在行政救济方面,保监会积极寻求预防和化解矛盾的新途径和办法,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保险信访工作办法》和《行政复议办法》,及时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目前,保监会正在逐步探索建立保险合同小额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引导行业建立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投保人的维权成本。(保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