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气象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气象立法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在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修订了《气象行政处罚办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等12部部门规章,指导和协助地方先后制定了70多部与气象工作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初步形成了标准和规程相配套、比较完整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此外,气象局还与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民航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预防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施放气球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目前,已颁布实施气象方面的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40项,《气象干旱等级》、《沙尘暴监测规范》等9项国家标准也即将发布。为适应业务需要,还根据近年台风强度等级,对国家标准《热带气旋等级》进行了修订。(气象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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