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监察部按照“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加强监管、严格自律、推动发展”的思路,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日常联系制度。建立了由监察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国资委、工商总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部际协调会议制度,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调查研究。2004年以来,监察部下发了《关于对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到部门调研等方式,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摸底。三是召开部际协调会,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两次部际协调会,确定了工作思路,对监察部起草的清理规范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工作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研究讨论,确定工作思路。
各有关部门也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这项工作。司法部提出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律师行业开展了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在全国公证队伍中开展了“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财政部联合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重点检查,建立起日常监控机制。工商总局充分运用经济户口管理、市场巡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等措施,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企业登记代理机构、验资机构的监督,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民政部已完成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起草了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制度建设以及商标代理管理的有关规定。(监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