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理财,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的"要认真贯彻和实施行政许可法,减少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改革行政许可方式"要求,不断深化财政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行政许可制度,规范财政行政许可管理。在推进财政行政许可管理法制化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清理财政行政许可项目。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财政部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对财政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和确认。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取消了39项财政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了6项财政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方式、部门和级次。目前经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共有18项。
二是清理财政行政许可规定。对确认保留的财政行政许可项目,对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逐项进行了具体制度规定方面的清理,目前已废止21个文件。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在集中上报国务院确认的同时,积极推动和组织起草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对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对相应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时纠正与行政许可法和相应上位法相抵触的规定。
三是加强财政行政许可制度建设。针对财政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和完善具体实施制度,包括实施财政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时间、责任等等。目前已制定出8项财政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其他几项许可制度也正在积极制定或修订过程中,力争年内完成;健全与实施财政行政许可相配套的制度,包括财政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财政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度、财政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财政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制度等。(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