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专利申请和审查的各项依据、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标准表格、费用、期限等,在专利申请受理办公场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
二是依法统一受理专利申请。申请人既可以到受理大厅,当面提交专利申请及有关文件,也可以以邮件形式提交。为便利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在22个省会城市设立了专利代办处。对现场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或代办处均现场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当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如何改进,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于以邮寄方式提交的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后立即依法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无论是否受理,均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有关理由和依据,告知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三是颁布了《关于电子专利申请的规定》,允许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提交专利申请。(知识产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