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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及时公示行政审批事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气象局先后两次对已有的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和审核,修订了《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现正在起草《气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将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

    为确保公众及时了解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气象局在办公场所对气象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公示,让当事人对审批主体、程序、条件、期限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推广气象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气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效率。(气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