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并于2005年对23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执法评议考核。同时,通过会议、文件和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的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的专门培训和教育,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专利行政执法办法》,对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专利纠纷的调解、假冒他人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查处、调查取证、法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使专利行政执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该办法明确要求所有处理专利纠纷以及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行政执法证件。国家知识产权局每年对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了队伍建设。

    2005年9月和2006年3月、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在辽宁、湖北、湖南等省开展专利行政执法监察,对各地专利行政执法的执法力量、程序、人员素质等情况进行检查。下一步,还将研究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对专利行政执法的执法态度、执法能力、执法效率、执法水平、执法效果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价。(知识产权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