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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积极推行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积极探索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新路子,目前一些省(区、市)统计局已全面推行了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措施主要有: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并尽可能地量化工作任务,加强对执法工作的考核,使执法工作有明确的分工,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以提高执法人员的自觉性。二是规范统计执法,做到“证据确凿、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结案及时”。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尤其是对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包括对违法案件立案情况、查处程序及处理结果的监督,并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多数省级统计局还建立了统计违法案卷评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工作。(统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