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扩大警务公开范围,改进警务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和规范警务公开。目前,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事项外,大多数地方公安机关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等信息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政府网站、设置信息触摸屏、印刷小册子等方式,方便公众查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2005年10月,公安部创办了《公安部公报》,准确、及时地刊载公安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国际条约,社会反响良好。(公安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