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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强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3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审计署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审计结果公告制度。该署提出,要逐步扩大审计结果公告的范围,力争到2007年基本做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全部对社会公告。2004年以来,审计署每年不定期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目前已累计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600多篇(次)。通过推行审计公告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不仅扩大了审计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成果,同时也检验了审计机关的工作质量,强化了审计工作的外部监督。(审计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