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质检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法为民,坚持规范、改革和创新并举,重在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使质检系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通过各级质检部门的共同努力,尽快建立质检系统权责一致、定岗定责的权力配置机制;公平公正、科学量化的评议考核机制;监督制约、违法必究的责任追究机制;赏罚分明、行之有效的奖惩机制。努力实现质检系统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到2010年之前,基本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质检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要认真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四、加快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五、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质检总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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