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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中国地震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通知》(中震函〔2005〕156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中国地震局行政许可专用章(1)”用于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及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许可、地震安全性评价人员执业资格核准三项行政许可;“中国地震局行政许可专用章(2)”用于外国组织或者个人在华从事地震监测活动行政许可。(地震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