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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信访工作办法》(保监会令〔2005〕1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办法》规定:信访工作的机构和职责;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为全国保险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保险信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办和考核。派出机构办公室为辖内保险信访工作的管理部门。信访渠道和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人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中国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提出保险信访事项。信访事项的受理以及信访事项办理和督办等内容;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查明事实,秉公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除情况复杂外,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保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