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行政执法人员须经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证》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身份证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质检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