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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这次改革计划自2006年起,用五年时间,分区域、分步骤实施,前两年重点在推行,后三年重点在巩固。西部12个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部享受西部待遇的湘西、鄂西、延边3个自治州,海南的8个县(市)及安徽、湖南的5个试点县已于2006年春季先行实施;河北遵化市、山西怀仁县、吉林东丰县、黑龙江依安县、江西吉安县、河南扶沟县、湖北沙洋县等中部七县从2006年秋季开始试点;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中、东部地区将全面铺开。到2010年,新机制将在全国农村中小学全面建立。(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