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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自改革实施以来,从国务院部门到地方各级政府形成了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各项资金及时到位。截至2006年8月底,中央财政已落实西部地区(含中部民族自治州和部分试点县)改革资金133亿元,其中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75亿元、校舍维修改造29亿元、免费教科书27亿元;西部地区(含中部民族自治州和部分试点县市)共落实地方分担资金48亿元。中部秋季试点地区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资金也已下达。共惠及中西部地区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近5000万学生。

    目前,改革开局良好,总体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幅减轻,平均每个小学生减负140元,初中生减负180元;农村学校的收费行为明显规范,绝大部分学校除了代收课本费和住宿生住宿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所有农村中小学都拿到了由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绝大多数农村学校运转水平明显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大大提高,春季开学以来,有88.7万名学生回流到农村公办学校,其中原辍学学生返校近20万人,因贫失学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另外,2006年农垦系统纳入新机制保障范围的垦区共有13个,涉及农垦中小学校共772所、中小学生近60万人,分别占农垦系统企业办中小学和中小学生人数的25%和36%。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甘肃、青海、云南、四川、重庆、内蒙古等7个垦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已基本落实到位,其余6个垦区落实政策中遇到的问题也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有效缓解了这些垦区中小学学生“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大大减轻了农垦职工子女上学负担。(教育部、农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