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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2月15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价检[2003]1072号)

    《通知》规定:价格主管部门重点负责对各种教育乱收费的检查和处理,并会同财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费制”的落实情况。要重点检查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小学和初中不按规定实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行为。(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