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提高产品质量 保障食品安全>> 各地行动
 
上海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为期4个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30日   来源:文汇报

    记者8月29日从上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上海市将从本月下旬至12月底开展为期4个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已经确定了具体目标。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为进一步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和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上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

    8月29日的会议提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针对三大重点,完成八大任务,达到二十八个工作目标。

    三大重点

    一是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二是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等;三是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八大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餐饮消费安全整治;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猪肉质量安全整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二十八个目标

    包括14个100%、七个基本解决和七个彻底解决。

    14个100%:即到今年年底,上海市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100%禁止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上海市大型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摊主100%实行实名登记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上海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上海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生产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

    七个基本解决:即基本解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的重污染农田擅自种植食用农产品或接纳工业“三废”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防止进一步污染;基本解决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基本解决销售无卫生许可证和无生产许可证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问题。

    七个彻底解决:即彻底解决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彻底解决小杂食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行为;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违法行为;彻底解决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行为;彻底解决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彻底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彻底解决制假售假的重大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