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通过并轨和再就业,就业矛盾有所缓解,基本扭转了大量职工下岗的被动局面。2002年辽、吉、黑三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6.5%、3.6%、4.9%,其中辽宁、黑龙江高出全国城镇失业率2.5、0.9个百分点。2005年东北三省实现新增就业24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为5.6%、4.2%、4.4%。其中,辽宁、黑龙江比2002年下降1.1、0.5个百分点。2006年东北三省城镇登记失业率全部控制在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