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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文史研究馆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07月20日   来源:福建省人事厅网站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文史研究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报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文秘1名、会计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文秘人员:文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热爱并胜任文史研究、书刊编辑工作,年龄在40岁以下,曾公开发表过论著或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会计人员:财会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持有会计证(最好兼有统计证者),年龄在35岁以下,中共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本方案经省人事厅审批同意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文史馆网”上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应聘者请于网上公布招聘启事15天之内,将学历证明、会计证(统计证)、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自荐信、所发表著作及联系办法等寄至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73号3号楼福建省文史研究馆办公室(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49647。谢绝来访。

  (三)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而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

  (四)组织考试考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2、组织考试。拟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达1∶3方可开考。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以公务员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类)和岗位工作要求相关理论为主;文秘岗位招聘的硕士学位人员拟由本单位另设专场考试考核,笔试内容为文言文翻译和论文编辑、修改,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进行业务知识和专业素质考核。

  3、组织考核。按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原则,以招聘岗位与备取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五)确定聘用人选。根据考试与考核的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安排拟聘用人选体检。经馆领导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报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七)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

  四、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条件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日常工作由省文史研究馆办公室负责,并请省政协人事部门配合进行。

  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并正常工作后,享受国家和福建省政府规定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现行工资待遇及福利。

  以上方案妥否,请贵厅予以审核,以便尽早作出实施安排。

  福建省文史研究馆

  200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