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5〕55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请示》(渝府文〔2004〕2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驻地由太白岩街道迁至陈家坝街道。搬迁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