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高考、中考规定
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通告
沪府发〔2006〕14号
为了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给参加高考、中考的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复习迎考和考试环境,市政府决定,在本市高考、中考规定时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高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5月31日至6月9日)以及中考复习迎考和考试期间(6月10日至6月17日),本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
二、今年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及中考(6月17日至6月18日)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
三、以后每年高考、中考期间及考前一周,本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建筑施工作业;高考、中考考试时段,禁止考场周围100米内昼间建筑施工作业。禁止建筑施工作业的具体时间届时由市环保局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