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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2日   来源:中国政府网

城市总体规划
明确定位和发展重点 绘就建设蓝图

  城市总体规划是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保护和管理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在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将国务院和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部分城市总体规划汇总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90号)

  淮北市是安徽省东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淮北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依托淮北市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工业优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鹤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88号)

  鹤岗市是黑龙江省东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之一,国家重要的能源城市。按照国家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要求,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托鹤岗市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工业优势,大力发展商贸、旅游等其他产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81号

  大同市是山西省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能源城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大同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注意完善城市的功能和布局,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托大同市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工业优势,大力发展其他产业。

  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9号)

  宁波市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宁波市的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港口和对外贸易口岸的优势,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宁波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具有国际港口和江南水乡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6〕65号)

  株洲市是湖南省重要的工业城市,长株潭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之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做好株洲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坚持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有重点地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把株洲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国务院关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62号)

  天津市是我国直辖市之一,环渤海地区的经济中心。天津市的发展建设,要按照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滨海新区的发展为重点,不断增强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将天津市逐步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科教发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4〕18号)

  张家口市是冀西北地区中心城市。
  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适当调整用地布局,逐步形成由中心城区(桥东、桥西城区)和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组成的组团式用地布局结构。

  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4〕9号)

  大连是我国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港口、旅游城市。大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港口、海洋资源和科研等优势。通过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大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良好、风景优美的现代城市。

  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17号)

  长沙市是湖南省省会,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山体和河流等自然分隔,形成由主城区(包括中心城区、河西新城、星马新城)和暮云、捞霞、高星、含浦等组团组成的“多中心、分散组团式”城市布局。要控制中心城区发展规模,有序引导人口和产业向周围组团转移,疏解人口密度,促进城市平衡发展。

  国务院关于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101号)

  兰州市是甘肃省省会,西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主城区要按照“带状组团分布,分区平衡发展”的布局原则,逐步形成“一河、两城、七组团”的城市结构。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综合发展,旧城区要控制开发强度,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城市环境;由雁滩、迎门滩、崔家大滩和马滩所组成的新区要注意环境保护,疏解旧城区人口密度,促进城市平衡发展。

  国务院关于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78号)

  桂林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旅游城市,桂北地区的中心城市。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的规划管理。主城区要按照“多中心、分散组团式”进行布局,严格控制旧城的开发强度。城市建设主要是向西发展,适度发展东部组团,控制向北扩大。

  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55号)

  汕头是经济特区,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城市,粤东中心城市。
  适当调整主城区布局,逐步形成“一市两城、多组联片”的城市布局,疏解旧城人口密度,逐步有序地发展新城区。

  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3〕48号)

  珠海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和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阜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3〕45号)

  阜新市是辽宁省西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阜新市要继续加大经济转型的力度,搞好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向现代农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3〕37号)

  黄石市是长江中游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鄂东地区中心城市。
  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管理。适当调整城区布局,逐步形成以主城区为中心,罗桥新城、铁山、下陆、西塞、河口为外围组团的结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03〕36号)

  保定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冀中地区中心城市。
  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90万人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15万人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