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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28日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
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的公告

国食药监安〔2006〕595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审核,拟批准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为全国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为10日,自2006年11月28日至2006年12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10-88331008
  传  真:010-6833668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
  邮政编码:100810
  电子邮件:liwh@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