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办公厅 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厅财字〔2007〕6号
部属各单位、部管各社团: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2006]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部财务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