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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南昌市承办
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函

国办函〔2007〕40号

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由江西省南昌市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7〕2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2011年第七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江西省南昌市举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