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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4月05日 16时21分   来源:证监会网站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
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
  为规范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工作,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发布实施。证券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计缴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附:证券公司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