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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09日   来源:扶贫办

关于配合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

国开办发〔2007〕19号

各省(区、市)扶贫办:
     为进一步规范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决定今年在全国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各级扶贫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好各项活动,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效益。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
  扶贫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关系到各项扶贫方针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一体两翼”扶贫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贫困地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效果。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圆满完成管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一是要根据改革和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现有的各项管理制度全面清理,并调整完善和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二是待我办与有关部门出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后,各地要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三是要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对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确保制度在执行中不走样。
  (二)加快机制创新。
  第一,创新资金整合机制。要积极发挥扶贫资金“引导剂”和“粘合剂”的作用,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使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实现财政扶贫资金与其他支农、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和乘数效益,提高扶贫开发成效。
  第二,创新绩效考评机制。从2007年始,我办将会同财政部正式考核各省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并在考核基础上进行工作评价。各地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财农〔2005〕314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完善考评办法。
  第三,创新激励约束机制。要将扶贫资金分配与使用效果挂钩,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管理使用分配机制,各项资金、项目和试点的安排,都要根据各地工作成绩安排,有奖有罚。资金安排中,可逐步采取以奖代补形式。
  (三)抓好试点示范。
  第一,继续开展项目贷款贴息下放到省、到户贷款贴息资金下放到县扶贫信贷资金改革试点。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今后改革的整体思路建议。
  第二,进一步总结以“奖补资金”方式推进小额贷款到户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进“奖补资金”试点。
  第三,扩大“村级互助发展资金”试点。重点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第四,探索扶贫财政资金、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第五,积极参与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6省(区)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有关工作。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扶贫与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监察和金融等部门的合作与配合,强化监督检查手段,建立健全协调统一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今年将重点抓两项资金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公告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今年各省(区、市)所有扶贫项目要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我办将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近两年各地资金拨付速度有所加快,但仍有部分省拨付迟缓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五)深入调研。扶贫开发形势和任务发生了变化,扶贫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也应相应进行调整,为此,今年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要研究农村全面实行低保制度后,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和投向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我办将加强对“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活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级扶贫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进行研究和归纳,并积极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各省(区、市)要在10月15日前对配合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的有关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书面报我办规划财务组。   
  专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