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安排的通知 教考试厅〔20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现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安排通知如下:
请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英语、日语、俄语选择含听力测试的省(区、市),听力测试部分应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时进行(外语听力考试考务规定另行通知)。部分考试科目与上述考试科目不同的省(区、市),请自行确定不同科目的考试时间并报我部考试中心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