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9〕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予以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和市政府秘书长协助市长工作。
郭金龙同志 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规划、机构编制、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吉 林同志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外事(港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统计和金融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编办、市台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对外友协、市国税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财政部北京专员办、华北电网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
蔡赴朝同志 负责文化、文物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北京市文物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
联系市政府新闻办。
刘敬民同志 负责奥组委善后工作和公安、安全、司法、体育、法制、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西站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
苟仲文同志 负责科技、经济和信息化、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市科协、市邮政局、市通信局。
黄 卫同志 负责教育、环保、城市管理、交通(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民防局;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北京铁路局。
丁向阳同志 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建设、旅游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旅游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
联系市红十字会、市残联。
陈 刚同志 协助负责规划方面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和轨道交通等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市地震局。
程 红同志 负责民族、商务、工商行政管理、侨务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北京市宗教事务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北京市粮食局。
联系市贸促会、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北京海关、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夏占义同志 负责农村、农业、水务、园林绿化方面工作。
分管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农业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
联系市气象局。
黎晓宏同志 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工作。
分管北京市人民政府驻外省市办事处;负责与中央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联系市委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档案局、市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