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卫办妇社发〔2010〕75号
部机关各司局,驻楼各单位: 为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保护楼内工作人员及来访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促进职工身体健康,依据《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部机关实际,制定了《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无烟卫生部机关管理规定.doc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